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談談Playfish

談談Playfish


上面這張圖是Playfish所設計Bowling Buddies的遊戲畫面,然而,本文所要談的重點卻不在於遊戲本身,而是可以注意到上圖下方有一位「Amr Awadallah」(該作者的Blog)居然也玩過此遊戲!! Ok, 那位仁兄究竟是何許人也?是的~ 他是Cloudera公司的CTO,也就是提供Apache Hadoop相關服務的公司,到這裡為止我相信有玩過這款遊戲的人應該都知道,這款社交遊戲(Social Game)要玩到「190」分也不是一開始就能達到的,所以從另一個角度再來看Playfish公司,為何連「Amr Awadallah」都會玩?Playfish是什麼樣的公司?

從「Playfish - wiki」可以得知,Playfish是在2007年10月由Kristian Segerstrale、 Sebastien de Halleux、Sami Lababidi和Shukri Shammas四位共同創辦的,主要是開發一些在Social Networking平台上的社交遊戲,而該公司在2009年11月9日被「Electronic Arts」公司以2.75億美元所收購(We’re combining forces with EA!),為何短短兩年能有如此大的變化?我想這四位創辦人當初應該也是沒預料到的(純粹猜測),或許可以從Mr. 6網站在11月11日所發表的一篇「AdMob與Playfish被高價併購,變動時代中兩個32歲創業家所嶄露的成功特質」文章來參考與借鏡。

Mr.6在該文章中歸納出的下列四點結論:

一、鎖定一個自己喜歡的事情,就做那個做到永久。「做它做到死,在哪裡都可以。」

二、再找一個現在最新的平台、趨勢,在這個之上努力做第一點那件喜歡的事情。該跟風的時候就跟風,無論跟什麼風,核心依然是同一件事

三、不見得要到矽谷做,只要第二點的平台選對,在哪裡都可以很成功。

四、給自己無限次練習:上面的幾個點,是可以一年又一年的重覆去做的,無論是Omar或Kristian,在他們賺翻以前都曾經做另一個東西,因為做了那些東西,如果沒有做那些小點子,怎麼會「試」到網路上目前真正的「問題」?大致來看,我們的頭腦不會比人家聰明,唯一能「聰明過人」(out- wit)的方法,就是看到別人沒看到的東西,然後用一點點大腦,就可以完成它。當然還要更多一點點大腦在「執行」上面,但基本上只要看到別人沒看到的東西,就贏了一大半,唯一看到的方法就是要撥開那些遮簾,除了往前衝之外別無它法來撥開那些遮簾。

再從另一個技術的角度來看,為何短短兩年的公司如何負擔如此龐大的網路流量、儲存空間和電腦設備?(還沒加上電費等)除非它一開始就有大量的資金投入! 不過「好像」也沒有,或許筆者可以這麼說,因為該公司用了「雲端」服務(Playfish Case Study: Amazon Web Services),上述所提及的流量、空間和電腦設備等完全由Amazon所提供的服務一手包辦! 全部都用租的,以用多少算多少來計費,就算機器不夠負載時也只要上網增加即可,而當然也不用負擔機器的耗損,所以整個團隊可以「專注」在一件事,就是將全部的心力投入在完成打造一個好的作品,我想這也是他們成功的原因之一(成功的定義取決於每個人看法而有所不同,這裡指的是該作品能做到讓全世界的人都來使用),而未來呢?誰會是下一個Playfish?筆者不曉得~ 但,有一個結論:「能有一個團隊有向心力地在共同完成一件事是幸福的!!

2009.12.13 updated

從Playfish官方的招募網站可以得知,該公司得到Accel創投的支持並以「400萬美金」所成立的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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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009-12-13 01:30:07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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